郝川,教授,博士生导师,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(挂职),西南大学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,法学博士,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,近年来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,主持教育部项目1项,主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费项目3项,主持校级课题1项,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课题多项,主编教材1部,发表论文40多篇。
科研项目
主持:
2013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我国量刑改革的反思和调整问题研究》(13CFX044)
2011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《中国量刑指导制度研究:以量刑指导意见为切入点》(11YJC820033)
2011年主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《量刑指导视野下的中国量刑制度建构研究》
2009年主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《社区矫正制度完善与实施机制研究——以为视角》(SWU0909625)
2011年主持西南大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级教改项目《重塑法学本科培养目标下的法学教学方法研究》 2005年主持西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《洗钱,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法律问题研究》
主研:
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:《中国校园安全战略研究》(11XFX001)
2009年重庆社科重点基金项目:《“建设的重要举措———合理推进社区矫正”》 (2009FX08)
2009国家社科基金:《食品安全监管研究:国际比较与国内路径选择》(09XFX007)
2009年重庆市CSTC :《重庆市社区自治法律制度研究》(2009CE9013)
2008年重庆市教委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:《(2008—GJO—040)社会变迁背景下高校法学改革研究》
2008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:《城乡统筹中农民权益研究—以成渝试验区为例》(SFB2016)
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:《中美刑案错判与救济制度研究》(09YJA820063)
代表论文和著作
《不真正不作为犯“作为义务二元论”再提倡》,《社会科学战线》,2018年12期。
《过失犯归责问题再探》,《法学杂志》,2018年10期;
《骗取贷款罪:反思与限定》,《西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,2018年3期;
《再论数额型盗窃未遂的认定与处罚》,《宁夏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,2018年3月;
《刑法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误解与消融》,《河南警察学院学报》,2018年7月; [
《预见不法侵害积极携带工具是否阻却正当防卫》,《中国检察官》,2018年6月;
《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应从挪用之日起算》,《检察日报》,2018年6月13日;
《立足结果要件确定过失犯追诉时效》,《检察日报》,2017年11月20日;
《仲裁员未签名是撤销仲裁裁决及裁定不予执行之事由》,《人民法院报》,2017年5月30日;
《有期徒刑吸收拘役后确定执行刑期需区别对待》,《检察日报》,2016年6月6日;
《论P2P网贷平台审查义务及居间损害赔偿的性质》,《人民法院报》,2016年 3月23日;
《附带民事诉讼中枉法裁判应定民事枉法裁判罪》,《检察日报》,2015年8月17日;
《抢劫毒品行为的定性与定量分析》,《重庆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,2015年7月20日;
《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》,《西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,2014年3期;
《论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刑罚观》,《社会科学战线》,2013年8月;
《论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刑罚观》,《新华文摘》2013年23期;
《“疑罪从”无的当代命运与规则要义》,载《西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3年第1期;
《将家政雇主列为拒支劳动报酬犯罪主体不妥》,载《检察日报》2013年4月12日;
《毒品再犯和累犯竞合均衡量刑》,载《检察日报》2013年2月4日;
《如实供述犯罪而未认定不属于漏罪》,载《检察日报》2013年1月15日;
《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如何确定总和刑期》,载《检察日报》2012年11月14日;
《保障阅卷权勿遗漏细节》,《检察日报》,2014年4月21日
《论刑罚配置中的罪刑法定》,载《人民司法》2011年22期;《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》,载《社会科学战线》2011年第4期;
《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》,载《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刑事法学类》2011年第7期;
《“赵作海案”深层症结的理性分析》,载《西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1年第4期;
《基于法学教育模式的法学教育目标思考》,载《理论月刊》2011年第6期;
《社区矫正制度实施与完善机制研究》,载《西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0年3期;
《审计署徘徊“西西弗斯”路上》,载《中国改革》2008年10期;
《审计署徘徊“西西弗斯”路上》,载《人民大学复印资料》2008年12期;
《洗钱犯罪新形式:网络洗钱》,载《财会月刊》2008年5期。